人间别久不成悲——纪念18岁、2009年、记忆及其他。(至死都要文艺一回么

  昨天与隔壁学校的一起放学,直接结果是公交爆满无车坐。
  也好,背上书包,提起袋子,伪装成一场告别过去的旅行。
  下一站。
  渐行渐远。一边唱着梁静茹的《情歌》,一边想着这歌该怎么填词。到最后的结局是,我不会写这首歌。是的,我发现这首歌深深打动我的不是旋律,而是那怀念青春的遣词造句。
  青春的上游,白云飞走苍狗与海鸥。
  这样精致的句子,我不想东施效颦。

  我还是不行。

  还是满座,走向下一站。
  途经一座报亭。忽然想起年轻的时候,啧啧,等等,什么叫作年轻的时候,老子现在也很年轻!好吧,话说我14岁上初中的时候,有时会常常路过一间报亭。那时老师布置任务,每人一个星期至少要看一本杂志。《读者》、《青年文摘》……都是被推荐的。而我却执拗地选择《意林》,那时的它比现在更绿更青春,名气也比现在小多了。可我却迷恋那时的它,不知为何。捧着现在的《意林》,总觉得缺了些什么。
  是幸是不幸,我不知道。
  现在每个月都有固定买的杂志。像《动新》、《动基》,默默坚持着。似乎还没有遇到什么理由让我放弃。天生是个恋旧的人,没办法。升价也好,改版也好,不到迫不得已,还是不想放弃。
  《博物》是本很好的杂志,可最近却看不进去。买了新的一期也放着,真是糟糕。
  《城市画报》,好吧,我还是喜欢叫它《城市》。一年前澳门那个特辑把我一瞬间萌杀,又默默地买到现在。老实说,杂志的质量参差不齐,去年那个“杭州四月天”和今年“十周年纪念•你快乐吗”,是令人泪流满面的杯具和洗具。
  有时在想,为什么我会买《城市》呢?作为一个学生,它离我的生活太远了。有好几次都想,不如放弃吧。可最后还是做不到。知道十周年纪念刊出来,我才终于明白。它打动我,无关内容,而是一种名为“快乐”的精神。万芳也好,伍德斯托克也好,甚至是今次的插画也好,或许有的内容我这辈子都不会深入了解,可是,可是呢,谢谢《城市》,令我去窥探那些我不知道的领域,告诉我,要快乐,要非常非常快乐,活下去。
  忽然想起现现,还有她那句“无非想快乐”。
  是了,无非想快乐。

  我现在真tomato快乐!

  这个车站和前面的车站一样。
  很好,下一站。

  路经紫马岭公园。在这个南方小城,我更熟悉的是另一个有绿柳碧湖的公园。那时候经常从家里出逃,一个人也无处可去,便静静散步,也算是混熟了。万家灯火倒映在水里,仿佛倾倒一湖的荧光。可是,然后呢。家是要搬的,公园是要改建的。不管曾经怎样的刻骨铭心,怎样的竭斯底里痛哭流涕,摧枯拉朽的风都是要来的。不朽的只能是历史。
  想起当年自己说过的一句话。
  回不去的不是我们,而是我们的那个时代。
  这样,也不错啊。
  说回紫马岭公园。我彻底被那个绕来绕去的入口刺激到了,杀千刀的我干嘛背一书包的书啊真是碍事!不过也多亏那个生锈的小型迷宫,让我想起我真的是来过这个地方的啊!然后?然后都忘记了。
  一树树的紫荆花,和这个城里的无数街道一样。我至今依然不明白,这又不是香港干嘛那么多的紫荆花啊。还是说,因为它在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拥有一年四季都开花的绝对优势?理解不能。
  嗯,其实也挺好。
  小时候曾经想过,终有一天要到北方去。可是现在,一分一秒的念头都没有。旅行可以,长住不要。南方,温暖湿润,花开四季,到底还是讨人喜欢的。风是南风。北回归线副高控制的奇迹。纵然以前是蛮荒之地。
  然,喜欢就是喜欢,不喜欢就是不喜欢。
  我在想这样的想法是不是太糟糕了,又或者说,这个南方小城彻底把我同化了。记得有人评论过,这里,适合安老和养病。慢慢的,静静的,暖暖的,软软的,甜得像溢出的蜜糖,真是令人不思进取啊。也无所谓了。就算蓝天走远,就算星空不再,可是呢。我很快乐。大概这个城市也希望如此吧。
  谢谢呢。

  过去的十多年,谢谢你予我的所有。

  不行,我走不动了。停下吧。
  川流不息,车到底会来的。
  终会带我回家。

  如果早点明白就好了。话是这么说,可是迷惘过的日子,也是有存在的资格。
  浪费一年半的学习时间。可是呢。还是成功跳脱了一个轮回。不用再去旅行追寻,不用再辗转流离,不用再悲伤难抑。
  我不需要任何人拯救。因为谁都伤痕累累,无暇四顾。
  我不知道现在是退回去了还是前进了,只是,大概这对现在的我是最好的吧。这样没有理由地喜欢这个世界,我又成为过去那个无所不能的我了。
  如果说,过去的一年里,什么是最美好的事。大概就是,能和小鸠相遇吧。“小鸠,会加油的”这句话,令我无数次摆脱了赖床的欲望。就算结果很糟糕,现在的我,也想努力啊。
  想成为小鸠那样的姑娘。
  想心地善良,想无所顾忌,想朝气蓬勃,想……有很多很多想做的事情。

  路过人民医院,有个老人家在吹口琴。不知名的调子。
  我放下袋子,走过去,蹲下身,放下钱。老人家对我深深鞠躬,说“谢谢”。我受宠若惊。
  争取下一次说出“谢谢你”、“你的口琴很好”之类的话。

  没走几步,遇到一个行讨的,似状况凄凉。犹豫着要不要过去。
  且,现在是红灯呢。
  所以。

  不能因为怕对方是骗子就无动于衷。
  况且,这种事,本来就是自私的事。

  想起老人家的口琴,肯定是有什么难以言说的原因,他才带上口琴,模仿年少时。大冷天的,不知他会不会想起过去,想到面目全非的现实。希望他没有,是我多心。我是个路人,我不知道他心底有多少辛酸和苦楚,有过怎样的过往。那些,我不需知道,也没有资格知晓。
  我根本就无能为力。

  所以说,其实就是自私的举动。
  所以呢,还是继续坚持下去吧。

  不知道以后会成为怎样的人。
  最近逃离了一个地方以后变得不知羞耻。或许是想找什么证明,我会过得很好。压根就是怄气啊。请留在我身边什么的,除了小鸠,都不过是浮云,是去是留,都不会有问题。自始至终,我都没有办法相信身边的人。到底还是自私啊。
  不知道未来会怎样。
  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。
  握紧刀子,耳鬓厮磨。握住的是真实,看到的是真相。
  往后再说吧。

  我不知道这算什么。到底我是想说再见呢,还是不要再见呢。
  我不再是那个叫灵缨的姑娘,可我还是莹。真名还真是悲剧得令人泪流满面。
  我不能再流连了,关于这里的记忆,关于这里的旅途,已经结束。还偶尔回来看看,聊以安慰。
  我不能再在你身边歌唱了。没关系啦。毕竟。人间别久不成悲。

  然后,请你。
  一定要幸福。一定要快乐。

  陪我唱歌,清唱你的情歌。
  舍不得,短短副歌,心还热着。
  也该告一段落。

  生命宛如,静静的,相拥的河。
  永远,天长地久。
[ 此帖被千里在2010-01-01 11:51重新编辑 ]
[楼 主] | 2010-01-01 11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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